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院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博士學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天津音樂學院于1958年10月建院,是培養藝術創作、表演、音樂理論研究的音樂藝術類專門人才的高等藝術院校,發展和繁榮音樂文化事業、為兩個文明建設做貢獻是學院的辦學宗旨。畢業生中許多人已成為著名作曲家、歌唱家、演奏家、優秀音樂教師和管理骨干,其中有多人次在國際音樂比賽中獲獎,有大量的已畢業或在校的學生在國內各種比賽中獲獎,他們為音樂事業的繁榮與發展做出了可喜的貢獻。
二、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在天津音樂學院門戶網站(http://www.tjcm.
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招聘崗位為音樂學系音樂學專業教師,招聘人數1人,崗位編號17111001。
三 、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教師職業;
6.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7.專業方向為中國傳統音樂、民族音樂學、音樂美學專業;
8.博士研究生;
9.年齡40周歲及以下。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 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 現役軍人;
7. 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 凡參加過我院上一年度同一崗位招聘考試的未聘人員,本次不得報考。
四、公開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
①時間:報名時間不少于5天,詳見天津音樂學院網站招聘專欄。
②網址: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www.baimeifu.cn)。
(二)資格審查
①時間:詳見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
②地點:天津市河東區十四經路八緯路交口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
應聘人員請攜帶:
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學歷學位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
③應屆畢業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就業指導中心提供的全日制應屆可派遣證明;往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允許報考在職證明,并提供社會保險繳費相關證明;
④個人簡歷(從高中至今,時間不間斷);
⑤其他重要獲獎證書、發表論文、參與課題等。
招聘條件設置為要求博士學位的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和筆試環節。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www.baimeifu.cn)發布。
(三)考試
招聘主要采用考試的方式,分為專業考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在天津音樂學院網站招聘專欄公布。
1.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占考試成績的50%。專業考試成績在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由高到低1:3確認進入綜合面試人員。
專業考試部分采用公開教學方式,公開教學題目現場抽取,由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擔任考官。
應聘者在參加專業考試前,向人事處提交近期(2年內)完成且能代表本人業務能力和學術水平的論文1-2篇。
2.綜合面試:
①綜合面試占考試成績的50%。
②綜合面試及格線為80分,未達到及格線不計算總成績。
3. 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與專業考試同期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當時通知為準。我院采用專業的心理量表,對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職業心理測量。心理測試結果作為招錄的參考,不計入考試成績。
總成績于面試考核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天津音樂學院網站(http://www.tjcm.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偝煽冇筛叩降团判?,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考生考試總成績在天津音樂學院網站招聘專欄公布,按照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費用自理。
非我院原因,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察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結束后,將考核結果形成書面材料??疾觳缓细竦膽刚卟挥桎浻?。
(六)公示與聘用
我院將根據專業考試、綜合面試、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學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信息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我院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應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應聘人員應于公示到期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相應手續并到我院報到及簽訂聘用合同,未經我院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我院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我院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照成績依次遞補。若出現崗位空缺時,可由我院在網站公開招聘專欄再次發布報名時間及安排。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2-24160045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2-24160052